我能不能申請
回答四個問題,確認您符合第一類還是第二類補助資格。
要準備什麼
依您的身分別,確認就診前應攜帶的文件。
找特約醫療院所
依鄉鎮查詢可協助申請的醫療院所,可直接撥打電話。
查詢我的案件進度
以身分證字號或查詢碼查詢,確認目前案件進度。
這個補助怎麼運作
申請文件由醫療院所代為送件至社會處,申請人僅須配合看診、拍照及簽名,無須親自前往公所或社會處。
1
至特約醫療院所接受口腔檢查
- 應攜帶:身分證、健保卡
- 由醫師檢查口腔狀況
- 評估是否符合裝置假牙條件
2
由醫療院所代為送件
- 診治計畫書:由醫師填具
- 術前照片:由醫療院所拍攝
- 送件審查:由醫療院所送至社會處
申請人僅需配合拍照及簽名,無須親自前往公所或社會處。
3
審查核定後製作假牙
- 經社會處資格初審及牙醫師公會專業複審核定後,始得開始製作
- 補助款於核銷後直接撥付醫療院所
重要資訊
受理期間
自民國 115 年 6 月 1 日起受理申請,至經費用罄為止。
最高補助金額
第一類最高 5 萬元;第二類最高 5 萬 5 千元(皆為 5 年內累計金額)。
第一類:一般長者
年滿 65 歲,且在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以前就設籍花蓮縣。
第二類:具福利身分的長者
年滿 65 歲,或年滿 55 歲之原住民,並具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之一。
洽詢窗口
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福利科
電話 03-8227171 轉 382
9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(假牙補助計畫)收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:00 至 12:00、下午 13:30 至 17:30